廉政账户

6218 职业解析 | 2026-01-23 18:07:18

中央明确规定,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和对外交往中,不准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。因故未能拒收的,无论金额大小,必须在接受之日起(在外地接受的,自回本单位之日起)一个月内登记上交。为方便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的礼金能及时上缴国库,我市设立以下三个廉政账户:

一、人民币帐户

开户名称:深圳市财政委员会

开户银行:交通银行深圳分行

账 号:443066285012015030538

二、港币帐户

开户名称:深圳市财政委员会

开户银行:建设银行深圳分行

账 号:442138034012261114HB

三、美元帐户

开户名称:深圳市财政委员会

开户银行:建设银行深圳分行

账 号:442148034012261135EB

四、存入廉政帐户操作提示

(一)存入廉政帐户时请注明“廉政款”,可实名、匿名或不署名,银行存款和转账凭证是礼金上交的有效证明。

(二)存入廉政账户可通过柜台存款、柜台转账、网银转账、自助柜员机转账和存款等多种方式。

1、在柜台或自助柜员机存款,无论金额多少,都无需提供身份证明。

2、在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行内转账,无论金额多少,只要注明“廉政款”,都无需提供身份证明。

3、从其他银行转账至交通银行、建设银行的廉政账户,①自助柜员机转账:每次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,一天内可多次操作,不需提供身份证明;②网银转账:个人自行在相关银行网站上操作,按规定填写信息,网上转账;③柜台转账,人民币5万元以下,不需提供身份证明;超过5万元,需现场出示缴款人的身份证明。